迅雷风波背后,是怎样的故事?

摘要

迅雷公司和迅雷大数据公司现在已是两家没有从属关系的公司。

迅雷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现在进一步升级。据迅雷方面最新透露的消息,於菲已被撤销迅雷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职务,并表示「对于事件相关人员是否涉嫌违规操作及利益输送,迅雷会请相关执法、监督部门展开调查」。

根据迅雷公司刚刚发布的公告:

经迅雷公司内部调查,原迅雷高级副总裁於菲在任职期间,存在多项不当行为,涉嫌利益输送。
其中包括,迅雷集团与迅雷大数据公司的协议并未经过公司正常审批流程,协议中也存在多处显失公平和有损公司利益的条款。
迅雷集团与迅雷大数据公司的协议内容包括:迅雷的义务包含需要每天、无偿的、免费的提供 3000 万的迅雷 UV 流量给到迅雷大数据公司,按照每个 UV20-30 元的行业均价,3000 万 UV 的价值相当于 6-9 亿元,这意味着迅雷集团每天需要都要给迅雷大数据公司价值 6 亿到 9 亿的流量。
与此同时,迅雷集团对迅雷大数据公司给予单方面品牌授权,授权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都免费的并且终身可使用迅雷公司的品牌,以迅雷名义从事任何事情,并且可以不通过迅雷的知晓、不给迅雷以董事会席位。与此同时,迅雷占股下降至 28.77%,并失去董事会席位。
对于上述内容,迅雷都并不知晓,也未被告知。
需要指出的是,该不平等条款是在迅雷集团高级副总裁於菲在担任迅雷法务部负责人过程中签署。
根据目前迅雷大数据公司的股权结构可以看出,於菲当时为迅雷集团高级副总裁兼迅雷法务负责人、迅雷政府关系负责人,却同时对迅雷大数据公司有非常大的控制权和利益关系。

该事件自 11 月 28 日爆发以来,当事双方多次发声。

28 日上午,迅雷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公告澄清了与迅雷大数据公司的关系:「迅雷金融」「迅雷易贷」「迅雷小游戏」「迅雷爱交易」都是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并非迅雷集团旗下业务。迅雷公司已经失去了对迅雷大数据公司的控制权,不对其进行任何背书和担保,并宣布撤销后者及其子公司品牌和商标的授权,并要求其停止对迅雷商标的使用。

随后,迅雷大数据公司回应称,迅雷大数据公司及下辖的迅雷金融公司等都是经迅雷董事会批准设立,字号名依法注册,不存在撤回品牌一说。同时称,迅雷公司的公告是迅雷 CEO 陈磊的打击报复——因为其不愿与陈磊开展的玩客币合作。并认为玩客币非法。

对此,迅雷官方微博当晚回应:迅雷集团已向迅雷大数据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全面停止对迅雷商标的任何使用。迅雷集团调查发现,迅雷集团与迅雷大数据公司的协议中存在多处显失公平的项目,正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利益。同时,对前者的诽谤和诋毁将通过法律手段追诉。

据迅雷集团方面透露,迅雷大数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已非迅雷集团,而是迅雷集团高级副总裁、迅雷法务部负责人、政府关系负责人,也曾兼管迅雷集团行政职务的於菲。

「首先,迅雷集团投资迅雷大数据公司的投资协议未经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审批流程,协议里有多处不合理不公平之处。其次,2017 年 1 月 10 日,迅雷集团公司由原定持股 43.16% 变为 28.77%,这一过程也未经迅雷集团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审批流程。」

据公开资料,迅雷大数据公司在失去迅雷集团的控制后,於菲是最大的受益者,拥有迅雷大数据公司 40% 的投票权。

而据迅雷集团公开透露,在迅雷股权被稀释之后,迅雷大数据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更改为未来修改迅雷大数据的公司章程只需 50% 以上的股东批准。即迅雷在此公司无任何话语权和董事席位,也缺乏对迅雷大数据业务的监管能力。也造成了今天迅雷集团对迅雷大数据相关业务的黑盒。因此,迅雷集团需要发出声明,来避免迅雷用户是因为信任迅雷的品牌而参与迅雷大数据的 P2P、现金贷等业务。迅雷集团为了保护用户的权益,以及保护股东的利益,需要坚决停止对迅雷大数据的品牌授权。

此前,有媒体报道「迅雷做现金贷引得监管层出手」,迅雷集团澄清是迅雷大数据公司的业务,并非迅雷集团,才有了 28 日的那份公告,也开始了这一场闹剧。

针对迅雷大数据公司公告中涉及迅雷公司和 CEO 陈磊的「个人诽谤行为」,迅雷公司表示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再次强调玩客云相关业务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诽谤造谣」将用法律手段维护相关权益。

头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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