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是版权保护的敌人吗?不!

摘要

搜索引擎在盗版问题上有没有责任,搜索引擎可以更好地维护版权吗?

作为创作者的一员,灿辉经常遭遇无授权转载、或者转载之后去掉原作者信息,甚至直接抄袭,最离谱的是曾经有一篇稿子还被某东的公关公司盗用,无授权,无稿费,甚至连署名也给去掉了。对于这些灿辉很无奈。昨日,射手网正式关闭,人人影视闭站清理,据称跟版权有关。所以从版权保护的角度,灿辉觉得这或许不是一件坏事,但是有一个微博网友有不同看法,他说:

你个做搜索的,特别是百度的,说要保护版权,非常搞笑

这引发了灿辉对于搜索和盗版的思考,难道搜索就一定跟盗版划等号,做搜索的说保护版权真的搞笑吗?

版权是什么?

版权(copyright)从英文字面意思上理解即复制的权利。在历史上,「版权」最初主要指复制权,保护的是印刷商的利益,实际上在印刷术出现之前,并不存在「版权」这回事。后来随着知识经济的出现,知识成为一种商品,创作者创作的时候实际上就是生产出了这个商品,这个时候版权就扩大为创作者对这个商品拥有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署名、修改、复制、发行、出租、翻译等权利。盗版就是盗用作品的这些权利,早期主要集中在复制权上。

搜索不等于盗版

网上流传着这么一个段子:

当你问一个在数码商场晃荡的小贩,哪里有 WinXP 的安装盘时,他带你来到一个盗版碟的摊位边,然后说:我只是带你来这里,买不买你自己决定。然而,你亮出身份:我是版权警察,除了盗版摊位要没收,你也要跟我走,因为你是「搜索引擎」!

这显然是荒谬的。 顺着「把作品看作商品」这一思路,灿辉梳理了一下由内容创作者、出版商(媒体)、盗版者、搜索引擎和内容消费者构成的搜素内容生态圈:

从这张图可以看出,搜索并不等于盗版。如果把整个互联网看作是一本天书,那么搜索引擎就是这本天书的目录,你在搜索的时候,就相当于通过目录查找到你想要的内容。搜索引擎只是一个帮助用户找到所需内容的渠道,或许这个渠道还可以帮助保护版权呢。

与盗版竞争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至 90 年代末期,媒体经历了一场从模拟到数字的巨大变迁,而音乐产业对此恨之入骨。 令美国唱片行业协会极其懊恼的是,互联网用户很快就学会了使用免费的数字音乐,不再愿意花钱买专辑,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WinAmp MP3 播放器和 Napster。面对专辑销量的下滑,唱片公司不断地对 Napster 和 MP3.com 这些提供数字音乐的网络服务商提起诉讼。最终唱片公司赢了官司,但是输了市场。 紧接着,史蒂夫·乔布斯给出了他的解决方案:在 iPod 和 iTunes 基础上,于 2003 年推出 iTunes Music Store 与盗版竞争。2008 年 4 月,使用简便、内容丰富、质量可靠的 iTunes Music Store 成为美国最受欢迎的音乐销售商,成功打败了盗版,实现了苹果、唱片商、消费者多方共赢。 乔布斯与盗版竞争的思路值得我们借鉴。灿辉认为,搜索引擎可以帮助创作者与盗版竞争,创造出一个多方共赢的生态系统,具体的举措有:

1. 方便易用,随时随地获得,正版内容有更好的体验 iTunes Store 可以打败盗版,方便获取是重要因素,只有正版的体验更好,消费者才会愿意选择正版。搜索引擎需要放弃传统的靠蜘蛛抓取获取内容的方式,而应该跟尽可能多的内容提供者或创作者合作,确保可以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质量标准将正版内容导入搜索引擎。这样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获得内容丰富、质量可靠的内容,甚至无需下载,点开即看。据灿辉了解,百度文库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不少开创性的工作。

2. 通过直接付费和广告模式,与创作者共享收益

直接付费

直接付费是指内容消费者需要付费才可以消费,创作者可以获得分成,这里面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低价策略。低价策略是 iTunes Store 成功的另一大原因,乔布斯曾经说过:

We're trying to compete with piracy—we』re trying to pull people away from piracy and say, 『You can buy these songs legally for a fair price. But if the price goes up a lot, they』ll go back to piracy. Then, everybody loses 

我们在与盗版竞争,尽量说服用户掏一个合理的价钱购买那些他们本可以非法免费获取的东西。但是如果价格太高,用户还是会选择盗版。最终所有人都是输家。

乔布斯明白,很多人选择盗版的原因是正版内容依靠垄断定价过高,一旦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垄断被打破,正版内容也就无人问津了。而且,由于知识产品复制边际成本几乎为零的特点,它就特别适合薄利多销的模式,最终这也是 iTunes Store 选择的模式,搜索引擎也应该选择这个模式,百度阅读正是这么做的: 

(百度阅读正版作品定价远低于纸版书)

广告模式

广告模式是指创作者提供原创内容给搜索引擎,搜索引擎给内容消费者免费显示带广告的内容,最后创作者和搜索引擎共享广告收入。百度百家就是这么运作的,百度建立「百家」栏目,请自媒体来写文章,倒流量进去,再在文章页放上匹配的广告,按效果收费,点击多少算多少,收到的广告费百度一分不留,全分给自媒体,已有自媒体每月可以获得一万多的收入。

这是一个挺不错的尝试,灿辉会继续关注后续的发展。

3. 帮助作者扩大知名度,建立信誉

如果不能帮助作者带来金钱上的收益,那么搜索引擎至少可以给优秀的作者带去流量以及认可。上文中提到的百度百家就可以起到这个作用,据灿辉了解,很多作者入驻百家并不是冲着钱去的,而是期望在百度百家这个平台上可以扩大知名度,建立信誉。 不得不提到 Google Authorship 这个项目了,Google Authorship 项目的初衷是希望把文章和作者关联上,以更好的解决搜索排序中作者权威度的计算的问题。这个项目会把作者信息显示在搜索结果的左侧,如下图: 

有证据表明,Google 还会基于作者其他文章的历史数据来计算作者在某个领域的权威度,然后再用这个权威度来影响搜素结果的排序。因为作者标签普及率低,以及消耗了大量计算资源但是对用户点击行为没有明显正面影响,这个项目在启动 3 年之后被 Google 关闭下线了,不过随着知识图谱的推进,在将来的某个时候,这个项目很有可能又会重新启动。

正面打击盗版

1. 识别原创内容,在排序上打压盗版内容

过去当用户搜索一个关键词时,相关度最高、访问量最大的网页或网站将被优先展示出来,网页或网站是否为原创却常被忽略。以此造成的结果是,转载方往往将可获得比原创方更高流量导流,进而获得更多品牌展现和收益,在很大程度上损害原创方利益。百度原创星火计划的启动或将改变这种情况。在搜索引擎结果中,百度通过优先标识、展现互联网原创内容的方式,将用户流量更多导向原创方,以此来保护互联网原创内容。

2. 基于版权内容指纹数据库,用大数据手段过滤盗版内容

搜索引擎一直有很成熟的算法来识别相似的文本内容,只要预先将正版内容提供给搜索引擎,搜索引擎就可以很容易的识别出其他网站上与之高度相似的盗版内容。一旦识别,搜索引擎可以把这些内容从索引中删除或者屏蔽,用户在搜索结果中就看不到盗版结果了。如果一个站点被识别的盗版内容比例过高,搜索引擎还可以对这个网站进行整体降权。比如前不久,Google 对其搜索算法进行了更新,用户将很难搜索到免费的电影和音乐种子了,这次搜索优化对像海盗湾,Isohunt,Torrentz.eu 这样的 BT 种子网站影响巨大。像这样的网站都包含了类似『免费下载电影』、『免费在线观看电影』、『免费在线电影』、『电影下载』、『下载 (电影名字)』等搜索关键词。

3. 对于盗版网站,不显示搜索引擎的联盟广告

这招比较狠,它切断了盗版网站的利益链条,而且也会让搜索引擎损失收入。据灿辉了解,Google 是在广告和支付服务中排除和驱逐流氓网站的领先者。仅仅去年一年,谷歌就停止向超过 4.6 万个「流氓网站」提供广告服务。

搜素引擎让世界变得更好

每一天百度有几十亿次搜索,搜索引擎的的确确的改变了这个世界,让信息流通更快,让这个社会更加透明。当然由于盗版成本太低,互联网尤其是国内的互联网上充斥着盗版内容,搜索引擎背上了盗版帮凶的骂名。灿辉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搜索引擎可以摆脱这个骂名,赢得创作者的信任;灿辉还希望在更远一些的将来,创作者的权益可以充分的得到保护,版权制度可以不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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